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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道金牌”力推增量配电改革
时间:2018-09-04 02:59:07来源:本站
国家发展改革委“三道金牌”力推增量配电改革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经体〔2018〕956号),确定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28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至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第一、二、三批共确定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320个。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中发9号文)提出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配售电业务,鼓励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 
  按照有利于促进配电网建设发展和提高配电运营效率的要求,探索社会资本投资配电业务的有效途径。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向社会资本放开配电业务是中发9号文明确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是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亮点。 
  2016年10月8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明确了配电网业务范围,即指满足电力配送需要和规划要求的增量配电网投资、建设、运营及以混合所有制方式投资配电网增容扩建。文件中也提出要鼓励社会资本有序投资、运营增量配电网,通过竞争创新,为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的供电服务。此外,也明确提出除电网企业存量资产外,其他企业投资、建设和运营的存量配电网,适用本办法。 
  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6年8月26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向各地下发《关于请报送增量配电业务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电〔2016〕503号)。 
  2016年11月27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6〕2480号),确定延庆智能配电网等105个项目为第一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 
  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7年7月2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了《关于请报送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264号)。 
  2017年11月21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确定秦皇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项目等89个项目,作为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7年11月30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办经体〔2017〕1973号),启动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项目要实现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全覆盖,每个地级市至少要有一个试点。 
  2018年4月18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8〕604号),确定沧东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等97个项目为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 
  2018年6月25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第三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补充通知》(发改经体〔2018〕956号),确定哈尔滨综合保税区增量配电业务试点等28个项目为第三批第二批次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请各地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准入与退出管理办法〉和〈有序放开配电网业务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经体〔2016〕212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规范开展第二批增量配电业务改革试点的通知》(发改经体〔2017〕201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增量配电业务配电区域划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能源规〔2018〕424号)等文件要求,加快推进试点项目实施工作。各部门、国家能源局各派出能源监管机构要分工协作、各司其职,加强与电网企业、发电企业、电力用户等各方面的协调沟通,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做好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发挥试点的示范引领作用。 
  大力推进增量配电改革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重要决策部署的要求。 
  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高度重视增量配电改革,连发“三道金牌”,积极加以推进。增量配电改革试点成功后,将会形成一部分在传统电网企业之外、新的社会资本投资控股的增量配电网企业,它通过竞争和创新,不仅会对传统电网企业的配电业务在经营、管理、可靠供应等方面形成对标效应、鲶鱼效应,促使传统电网企业增加配网投资、优化配网布局、提升配电网运营效率、改善城乡配电网可靠性、改进对用户的服务,更重要的是新的社会资本投资控股的增量配电网,有利于分布式发电、储能、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等新型电源按市场原则公平接入配网,有利于微电网、多能互补、智慧能源、综合能源服务等新业态的发展,有利于风能、光伏等清洁能源发展和消纳,从而带来一场更加深刻的能源革命。增量配网改革试点成功,还有利于落实中发9号文提出的“继续深化适合我国国情的输配体制研究”,进而为输、配体制改革创造条件。 
  电改 
  增量配电改革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环节多,政策性和专业性强,投资资金量大,人才要求高,事关供电安全,以及原有配电格局利益调整,因此难度较大。此项改革在本轮电力体制改革中具有重要地位,是“三放开”的重要内容。它一旦突破,就可能很快复制和推广。增量配电改革意义重大,影响深远。